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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凡贪者,从其贪念到贪得乃至“露馅”的过程中,大抵是要开一些“玩笑”的,对于其本人,这玩笑似乎开得过分了,最终开成了悲剧;而对于世人,这玩笑又过于“幽默”了些,以致闻者哭笑不得。譬如,在“因何致贪”的问题上就是如此,某书记因贪污而东窗事发,然而,他的悔悟却是“栽在当书记上了……”而某市长因受贿被审时也颇有“见地”:“是市长这个职务毁了我呀。”这真是“智者见智”,似乎该绳之以法的应是某个职位而非事主,这等幽默,你笑得出吗? 我是笑不出的。 如同念叨“常在河边走,没有不湿鞋的”一样,这玩笑不过是贪者的遁词罢了。其实,这类遁词古已有之,相传古时广州城有一眼“贪泉”据说人若饮此水,就会“怀无厌之欲”,故当时的广州刺史多贪污纳贿之辈,吴隐之偏不听邪,遂饮贪泉水而赋诗:“古人云此水,一歃怀千金。试使夷齐饮,终当不易心。”在他看来,是贪者假借“贪泉”之名,以放纵贪心,行敛财之实。吴隐之说到做到,处可欲之地,不改其操,且始终如是,给贪心者一盆冷水。 然而,直到今天依旧有贪者在玩遁词的把戏,只不过掺了些“玩笑”的成分,足见贪者的狡诈。贪者热衷于遁词,一则可以表白“我委屈”,试图把罪责推到“贪泉”抑或“河边”上去,甚至有的贪者把上千万元的贿赂说成是“茶水钱”即如是;二是可以转移人们的视线,以求得同情,出了事的贪官都这样,装孙子!沈阳那个贪官不就说嘛,“如果有强大的监督就好了……”其实,监督不是没有,而是把监督的人塞进劳教所了。 但遁词再巧妙也糊弄不了明理人的:如果自己没有贪心,贪泉能耐我何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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