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月15日上午9时,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。大会的主题是:表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。会上,人大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赞成2744票,反对117票,弃权99票。
就人大表决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(草案)的科学性程度,在下不妄揣测。在下关注的是表决器的非异口同声:反对票、弃权票占表决总数的7.33%。在下理解的是,投反对票、弃权票的代表有着他们自己的观点和理由,或者认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科学,或认为机构设置不合理,或认为本来就不该进行机构改革,或对改革方案没有了解“吃透”等。因为任何草案、决定都会有局限性,有的甚至会有明显的疏漏或错误,据此,投反对票或者弃权都在情理中。投票表决是代表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力,只要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,赞成、反对或者弃权都是对议案负责。在表决方面,我们所担心的不是反对和弃权,而是漠视权力和责任的“异口同声”——全票通过。
1968年11月1日,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闭幕,在上百名中央委员、候补委员中,除了陈少敏一人投票反对打倒刘少奇外,其余全体都是赞成。1969年4月24日,党的九大会议选举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。到会代表1510人,毛泽东以全票当选,属意料之中,林彪获得1508票,会后有权威人士透露,林彪为了表示不能与毛泽东平起平坐,他自己和他妻子叶群投了反对票。
现在看来,“全票通过”是因为代表的脑袋长在别人肩膀上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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