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07年12月27日,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听到了一个特别的喜讯。那天,想必他再一次想到了郑筱萸。
2007年5月29日,何闽旭的同道中人——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,两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而今,老何算是保住了一条老命,一块石头落地了,大抵该是一阵窃喜了。
老何窃喜是有原由的,郑筱萸受贿额是645万元,仅凭这一项犯罪,就捞了个“死棋没缓”,况且,他认罪态度较好,而自己囊下足足塞了841万元,200万元差额呀,足可以让自己脑袋搬家的了。老何想到此时,一定是灵魂出窍了。郑筱萸纳贿之际,对药企监管不力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,怕是和他获死刑有直接关系吧,而表面看来,何大人显然民愤少之。现实中,善良的人们往往眼睛盯住直接的、表象的东西,却忽视了根基性的存在,譬如,矿难或黑砖窑事件发生后,乡亲和民众多是对矿主、场主表现出仇恨,其实,哪个黑矿主、黑厂长的腰后面没有一个或几个官吏支撑着?!而民众往往是疏忽了“背后”的一些东西。话说回来,何副省长、郑局长的索贿受贿,对党和国家的伤害已经是顶级的了、不分彼此的了。
自然,何闽旭窃喜的心境是不会说与我等的,那种“死去活来”的感觉很上有少有人体会的到。手高手低,就在法官掌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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