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谈到依法治国,自然想到官吏阶层。那么,现今的官吏的法制观念达到什么样的水准呢?
不好去揣测,因为这个问题讳莫如深。
有官吏犯罪了,司法人员讯问他,官吏声称“自己不懂法“,其实,怕是真的不懂法的,但话又说回来,公家的钱玩自己兜里揣还不犯法吗?咄咄怪事;有些人专制作风12级了,法律上的东西却说不出个点滴;有个领导做报告,在谈到引进资金和环保时,竟大放撅词“我们宁肯被呛死,也不要被饿死”,其实,还没被饿着时,怕真的被呛死了,而领导,却可以拍拍屁股升迁了;法治在他们眼里好似可以揉来揉去的面团,据说,某普法考试,官员的试卷是下属代答的,下属说“已不错了,毕竟领导重视了……”
“言出法随”,这是对官员的起码的要求,你做到了吗?就连搞法律的人也是“笑话”迭出,“遇到车匪路霸,打死不负刑事责任。”“抢劫银行者,可以当场击毙。”在有的管理眼里,所谓法治,就是拿来管理群众的,是强硬地治理人的。就连有些宣传法治的刊物也耐不住寂寞,丢掉法治宣传的根本,纷纷搞起“案件跟踪”、“权色交易”来,一派杀气、一团肉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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